
近期,赤壁市工商局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工商局关于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抽奖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市场监管中,查处了一批饰品店及柜台侵害消费者的案件。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完善,消费者在商场超市里都可以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但一些不良商家也趁机钻营,以抽奖为“诱饵”,巧舌如簧推销劣质首饰,欺骗消费者。前不久,市民肖先生就遇到这样的事情。
肖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超市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买完东西后被告知,在珠宝店里可以凭购物小票抽奖一次。肖先生抽到一张抵用918元消费卷,用此奖券可抵918元购买一件价值1318元的金镶玉。肖先生当时觉得还比较划算,就毫不犹豫地支付了400元钱购买了这块金镶玉。但在3月15日看了央视3.15晚会后,正巧看到有这方面的报道,才发觉自己上了当。
赤壁市城区大型超市、综合性商场众多,均设有珠宝饰品店,像这种以抽奖为诱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伎俩大都如出一辙,消费者往往被中奖一叶障目,落入所谓的“大奖”骗局。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中心联合城区工商所对此类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揭露了中奖背后隐藏的秘密。
在某超市出口处的一家玉石饰品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其营业执照并没有发现异样,但柜台边上的一个小篮子里,满满的一摞抽奖券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该玉石饰品店工作人员说,只要有人来领取“礼品”时,她们就会让消费者当面抽奖。就是这张“价值”918元的抵用券,蒙蔽了消费者。随后,执法人员在另一家超市柜台发现,正有一位消费者刚刚用购物小票刮了奖,当上前询问时,消费者一脸茫然,营业员却还振振有词。
据执法人员介绍,大多数柜台都不能出具“礼品”的进货发票,商品的价值无法证实。但这类玉器在抵扣所谓的“中奖金额”卖给消费者后,仍可获得高额的利润。这种诱导性的商业伎俩,都是利用消费者贪婪的弱点。
“肖先生3月19日在超市购物,玉器店告知其可凭购物小票抽奖,低价购买某品牌金镶玉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照《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并赔偿消费者损失400元”。针对肖先生的情况,市工商局赤马港工商所在查明事实后,立即作出了相应回应。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凡购买金银玉石等贵重物品,最好到品牌专卖店选购,并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向销售网点索要发票,并保存好相关凭证, 2.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